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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药配方颗粒理应推广使用

      中药配方颗粒是中药饮片的剂型改革,在我国1992年开始试制,1993年小范围试用,1999年在北京试用,目前全国形成规模工业生产的厂家有6家,已在近万家各类医疗机构中使用。2002年6月,北京市药监局下发文件将中药配方颗粒的临床试点“在原四家试点医院使用的基础上,扩大到北京市二甲以上医疗机构及中医专科医疗机构使用”,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药配方颗粒的推广使用。

 

  可是北京市药监局近日下发京药监办﹝2011﹞33号文件,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,只有备案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才能试用中药配方颗粒,这是对原政策规定使用范围的大幅紧缩,对于这样的政策调整,文件中没有给出任何有说服力的理由。大家担心,在北京的示范效应下,这种限制将很快波及全国,以至于殃及整个生产中药配方颗粒的工业产业。

 

  我们认为,中药配方颗粒实际上已经具备了推广使用的条件,而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,应予以高度重视,特陈述理由如下:

 

  1.中药配方颗粒是中药饮片剂型的改革,主要生产工艺是全成份水提浓缩,属于物理形态的改变。十多年来大量的临床实践证明其疗效稳定,没有发现任何不良反应。至于对其缺少煎煮化合的置疑,其实上千年所用的丸散膏丹都是以生药粉配制,疗效是确定的。

 

  2.中药配方颗粒已逐渐为中医临床医生和专家所认可,并被广大患者所接受,由于其携带和服用方便,尤为外地和海外患者所欢迎。

 

  3.中药配方颗粒是工业产品,其选料、炮炙、煎煮、提取的每一道工序都有严格的检验,出厂前又经最先进的薄层色谱对照检验,这样就保证了内在质量的均一和稳定,这是传统中药饮片无法比拟的,有利于质量控制和监管。

 

  4.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可大幅提高中药材原料的利用率,节约药材20—40%,可大大缓解我国中药资源短缺的矛盾,具有保护我国中药资源的战略意义。

 

  5.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成本可控,在节省原料药材的同时,还节省了大量的包装、仓储、运输等费用,是我国全面调控中药饮片价格的重要手段,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中药饮片囤积居奇、价格飞涨的被动、混乱的局面。

 

  6.中药配方颗粒可以逐步实现中药调剂的自动化,大大缩短抓药时间,减少抓药差错,减轻药房工作强度,改善中药调剂工作环境,国家应在这方面积极推进科研立项和研制工作。

 

  7.中药配方颗粒便于医生随身携带,尤其是便于医生深入边远山区和疫区灾区,在发生重大疫情或自然灾害时,有利于及时控制疫情和解救灾民。在战场急救上,也会有很大的利用价值和开发前景。

 

  8.在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制和推广使用上,日本、韩国起步比我国早了十多年,美国、欧盟、加拿大和台湾、香港等早已接受,我国在这方面已经落后。现在欧盟立法严格限制中药进口,我们完全可以靠中药配方颗粒打开壁垒。我国中药配方颗粒的原料药材资源丰富,而且在质量和价格上都有很强的竞争力(天江药业编辑出版的《中药配方颗粒薄层色谱彩色图集》是国际上的首创,日本、韩国的价格比我国高出6-8倍)。利用优势,占领中药国际市场,才是我们应该做的。

 

  9.既然中医师可以多点执业,其处方权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就不应受到不同的限制;既然各合法的医疗机构有平等的行医权,就不该在用药上受到歧视。法律不是儿戏,各级政府的文件首先要合法。


由上可见,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和推广绝不仅仅关系到一个剂型的变革,更是关系国计民生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大事,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。希望能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重视,大力支持、扶持其推广使用。